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。
电信网络诈骗手段花样百出,而无论通过何种方式,所得赃款都需要分流洗白。为了洗钱,社会上出现了高佣金的“冲分”平台,而不少人为赚快钱走捷径,甘愿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,充当“洗钱”工具。近日,安化县公安局成功敦促一名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。
11月23日,在长沙读书的夏某,突然收到在长沙朋友胡某的电话,要其带上银行卡和手机到某宾馆见面,帮助其“冲分”(洗钱),并承诺1单能给500至600元佣金。夏某虽然知道存在洗钱的可能,但心存侥幸,于是答应了他。
11月24日,夏某在某宾馆配合外号叫“老大”的诈骗人员通过手机银行操作转账,涉案资金高达45000元。后民警通过其家属做动员工作,夏某到安化县公安局投案自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