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4月12日,老挝新冠防疫委员会向老挝全国各部委,万象市长各省省长发布了,从今日起至2021年4月底的老挝新年新冠防疫措施指导意见。
1继续严格执行2021年3月31日颁布308号总理通知
2请卫生部
继续严格关注跟踪新增病例的密切接触者
准备好用于治疗医务人员和医疗物资
继续按照计划注射新冠疫苗直到四月底
请全国范围内的医疗场所做好对目标人群新冠疫苗注射的工作
3请新闻文化旅游部对娱乐场所卡拉OK 和啤酒屋下达暂时关闭到四月底的通知
4 暂停无法保持社交安全距离在 1 米以上的娱乐活动和社交。
5如果非必要,在新年期间不远行,防止新冠疫情传播
6请国防部 公安部和地方政府加强对边境地区的巡防,严防偷渡
7 请新冠防疫委员会和各级有关部门和政府,在全国范围内加强新冠防疫宣传,戴口罩,洗手,保持社交距离,注意通报偷渡入境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