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的位置:博彩论坛 > 博彩问答 >

法家的法


发布日期:2022-03-11 06:13    点击次数:184

法家的法

管理学上有一个理论,叫XY理论,在1957年由道格拉斯·麦克里戈提出。
这个理论根源上是两种假设。
在X理论中,假设大部分人天生就是懒惰的、逃避工作的,而且没有雄心大志,甘愿受人领导。人们工作的原因只是为了满足基本的需求,根本不追求人生价值的实现。我们可以看到,在工厂中,管理机械化流水线工人的管理者大部分都是这套理论的忠实信徒。管理的工作就是让工人们不出差错地拧上十万颗螺丝,或者,按亚当·斯密说的,截断四万八千根针。出错了?惩罚就是了。
而在Y理论中,我们假设大部分人都是勤奋而有创造力的,人们在做事的时候能够自我指导自我控制,不仅不会逃避责任,还会主动去寻求挑战实现价值。如果按马克思的话来说,就是“精神极大丰富与满足”,工作学习和吃饭睡觉一样自然。这种理论的典型运用就是当下各种宽松的互联网公司,尊重员工的创造性,给予自由度,用激励来鼓励员工。你想要游泳?谷歌在楼顶给你建了一个。
这两种理论没有对错,而且就现实来看,这根本就是共存的。
回到先秦,从XY理论这个角度看,儒家稍有些模糊。但至少在那个时代,我认为,其对民众的假设更偏向于Y理论那一边。道理很简单,儒家认为,只要礼乐制度运行良好,所有人都会长幼有序社会安泰。就像Y理论讲的那样,只要给员工一个好的环境,他们自己就可以实现价值。
而问题在哪儿呢?在环境。
《论语·阳货》里孔子讲:
“性相近也,习相远也。”虽然这个“性”到底是“性善”还是“性恶”,儒家内部都一塌糊涂。但只要社会大环境提供的“习”都还可以的话,儒家认为,人们都还是淳朴善良的。所以上层要做的,别瞎搞,君臣父子就可以了。
题外话,虽然孟子荀子两边的性善性恶争论很大,但两者的共同点,都在强调后天的努力。用我们现在的话讲,叫激发人的主观能动性。于孟子来说,是“养浩然之气”;在荀子这边,为“积善成德”。
而法家,毫无疑问就是X理论。
韩非子自称他的思想传承于道家,所谓“君无为,法无不为”。虽然看起来像是什么都不用管的样子,实则样样都要管。比如,《韩非子》一整本书都在讲刁民要怎么治。
但要注意的是,法家提倡的“法”和我们今天提倡的“依法治家”完全是两个东西。关键在两点:其一,法本身判定使用的问题,也就是“原心定罪”的问题。不过这一点今天不谈。其二,法的本身存在依据问题。
孟德斯鸠在《论法的精神》中讲过好多种类型的人为法,像专政体制、君主体制、共和体制等等,不同体制下的法,其内在性质都不相同。而卢梭在《社会契约论》中论述过一点,法律应当来源于民众朴素的社会契约,民众让渡一部分权利以维护社会秩序,而让渡出的这部分权利由政府代管,于是政府才有强制的“权力”。这也是现代大部分国家法律的合法性来源。
或者说,是看上去的合法性来源。
毕竟《共产党宣言》有一句说得好:
“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!”换个通用的说法,就是:
“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。”
如果你的实际统治阶级代表的是最广大人民,那法律大概率就在维护人民的利益;如果政治变成了上层精英纯粹的博弈游戏,那法律在如何运作也就不言而喻了。
先秦法家最根本的问题就在这里:他们没办法让“法”大过君主。也就是说,统治阶级永远是那一小撮贵族,而“法”,永远是他们手里的玩物。
韩非子是法家的代表人物,但其内在的思想其实有着相当长的历史。一般而言,我们说最早搞出“法”这一套雏形的是管仲,被称之为齐法家。管仲辅佐公子小白,把齐国搞得风生水起。他的政策最重要的两条,一是礼义道德教化,显学儒家那一套;第二,君臣上下无论贵贱皆从法,所谓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。
法家思想还有另一派,叫做“秦晋法家”。这一派与齐法家的最大区别在于,他们将礼乐教化那一套完全抛开了,认为那东西没用。最典型的是商鞅,重刑法开郡县,但对礼乐嗤之以鼻。
当然了,就像我们上面论述的那样,这两种法家思想在实际运作中都会出问题。管仲这一套靠的是齐桓公对他的信任,当管仲一死,他这一套立马出了问题,连萧规曹随都做不到。而商鞅更不用提,他要是成功了,中国历史就不会是外儒内法了,只会是单单一个法家——要不是秦帝国失败,汉朝哪会回头去找儒家。
法家的信奉者下场好的也不多。原因和上面一样:根本上,当你推行你的政策时,唯一的依仗是君主对你的信任。这中间,君主、信任都不是什么稳定的东西。而另一方面,你的政策做坏了,你当然是要负责的;而即便做好了,也不大可能活着。韩非子就是被秦王毒死的。比这更典型的,就是商鞅。
而之所以现在一提法家就是韩非子,有几点原因:
首先,他整合了上面两家之长,是集大成者。
其次,这个人段子写得相当之好。可读性强,趣味性高,还能让你多想上两回。思想传播起来有天然的优势。什么“自相矛盾”、“买椟还珠”、“滥竽充数”、“负薪救火”等等等等,比现在的微博大V高到不知道哪里去了。
题外话,先秦诸子们都喜欢编故事,毕竟故事是最易于传播思想的。庄子孔子墨子甚至鬼谷子都是此道好手,而韩非子更是其中的佼佼者。相较而言,上面提到的孟子虽然雄辩,但编故事就比较差,故事经常逻辑不通语失其义,后世还有一堆人讥讽他,典型如这一首诗:
乞丐何曾有二妻,邻家焉得许多鸡?
当时尚有周天子,何事纷纷说魏齐?最后,韩非子曾经是荀子的学生,是受过系统的儒家教育的,对儒家那一套了解颇深。这就为后世要“外儒内法”的人们提供了便利。
我们知道,荀子是稷下学宫的祭酒,而另一方面,齐法家管仲学派的形成就源于稷下学宫。或许他也就是在那里渐渐转向法家的吧。
韩非子的法家思想,有两点关键:
其一在于对“君主”的处理。我们前面说,法家的悲哀在于他们没办法让“法”大于君主。而在韩非子这里,他不像齐法家那样追求所有人都要遵守法律,而是摆明了,君主就是不一样的。
当然了,这也无可厚非。在那个时代那个生产力环境下,这不仅是政治正确,还是天条。想不承认的都是掩耳盗铃。对此,韩非子想出的唯一办法就是,劝君主“无为”。是为那句“君无为,法无不为”。
其二在于对“臣下”的处理,也就是“忠”的问题。这是最能体现法家的“法”其反动性的地方。
我们来看一段话:
“夫为人子而常誉他人之亲曰:‘某子之亲,夜寝早起,强力生财以养子孙臣妾’,是诽谤其亲也。为人臣常誉先王之厚而愿之,是诽谤其君也。非其亲者知谓之不孝,而非其君者天下此贤之,此所以乱也。故人臣毋称尧、舜之贤,毋誉汤、武之伐,毋言烈士之高,尽力守法,专心于事主者为忠臣。”
——《韩非子·忠孝》这段话是这么个意思:如果有个做儿子的,整天跟他父亲讲“别人家的老爹”——像父母们讲别人家的孩子一样——你看那谁谁谁的爹,每天都披星戴月早出晚归,赚那么多的钱全用来供养子孙后代家庭用度,人家这个老爸当得可真称职!毫无疑问,讲这种话根本就是在指责父亲,绝不应该。这样的儿子简直混蛋。
但同样的道理,你做别人家的臣子,却整天在君主耳朵边上讲以前那尧舜多么好多么会治理国家,你这不就是诽谤君主嘛,跟那些不孝贼子有什么区别?
整天讲自己父亲坏话的,我们都还知道这个人不孝;可到了诽谤自己君主这件事情上,怎么天下却都开始说这个人贤明了?
所以他最后说,臣子不要劝谏,不要讲尧舜汤武,你就守法做事专心侍奉君主就行了。
还有一句:
“为人臣则忠,为人父则慈,为人子则孝,能审行此,无官不治,无志不彻,为人上则明,为人下则圣。君鬼(作“怀”)臣忠,父慈子孝,政之本也。”
——《为吏之道》看起来特别儒家。但这其实出自秦简《为吏之道》,是秦帝国发给公务员的管理手册。
在臣子与君主的问题上,我们可以看到,法家运用了一种类比,将君臣与父子直接联系了起来。从而把“忠”提高到了和“孝”同样的高度。
这中间有一个假设:君主在臣子心中的地位应该与父母亲的地位是一样的。
在先秦,儒家不认为“忠”是多大的事。而在汉之后,所有的儒家学者都承认了,“忠”和“孝”是一回事,君主与父母也是一回事。
于是乎,后世就开始奉行这一句:
“为人臣不忠,当死”。
——《韩非子·初见秦》至此,法家不再是先秦诸子心中治理国家的一种思想,而完全蜕变成为了贵族阶层统治国家体现意志的工具。
法家的“法”,和依法治国的“法”,也完全成了两回事。

【麻将番数的算法】麻将的基数定为5点。也就是说博彩问答,每番为可赢5点,如果某人胡了一副四番的牌,他就可向放枪之人收取2x2x2x2x5=80点。如果是自摸胡,则可向其它三家各收取80+5点(为什么要+5呢?看看下面的解释吧)。而一般的牌型番数不能超过4番,只有特别的牌型,诸如大小三元什么的,可以超过最高番数喔(达到最高番数称之为爆和)。现在,就让我们依牌的大小顺序来看看番数的计算方法:自摸 啊,自摸其实并不算番的啦,不过自摸会多加一个基数点。

第一种,是只有一个口可以把牌收进机子里面洗牌并换上的机子。而这种机子在洗牌、换牌时候是比较慢博彩问答,大概需要两分钟才可以,因为只有一个出入口却要运送四个方向的牌。这种机子是最初的创作,现在市面上基本已经找不到了。



友情链接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