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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以来山东滨州市法院一审共受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08件


发布日期:2022-11-24 14:29    点击次数:179

2019年以来山东滨州市法院一审共受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08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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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更好地打击电信网络诈骗,提升群众防骗识骗能力,守好百姓“钱袋子”,10月29日,山东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,通报滨州市法院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审理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。

2019年以来,滨州市法院一审共受理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08件,其中,2019年收案31件,2020年收案41件,2021年1至9月份收案36件。案件数量持续攀升,案件类型层出不穷。其中,虚假购物类32件、恋爱交友类19件、身份冒充类17件、信用卡类16件、网络贷款类7件、虚假事实类7件、投资理财类7件、虚假招聘类1件、彩票类1件、民族资产解冻类1件。诈骗手段网络信息化。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在远距离、非接触状态下,利用QQ、微信等聊天软件和社交、娱乐、购物、投资、博彩、游戏等互联网平台,冒充好友借钱、购物退货等形式,使得群众对犯罪分子的骗术很难辨识,容易上当受骗。

鉴于当前电信诈骗罪案件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,滨州市法院注重理论建构,坚持打防结合,建立有效的预防和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机制。

依法公正审理,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。滨州市法院通过审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,依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,维护法治环境。滨州市法院积极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向深发展,2021年1至9月份,审结该类案件36件,依法处罚犯罪分子75人,涉案金额1563.2425075万元。部门联动,及时与公安、检察院沟通会商、配合协作,确保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在侦查、起诉、审判各个环节顺畅衔接。构建信息共享机制,加强与公安、检察、银行、电信等部门沟通,配合开展紧急支付、追赃返还,形成打击合力。

统一裁判标准,努力提高审判效果。积极进行裁判规则研究,准确把握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判规律,提高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审判、执行技能。深入学习和领会涉电信网络犯罪案件审判、执行相关理论,正确适用刑法和相关解释、意见等,强化业务培训,组织辖区从事相关审判工作的法官进行全覆盖式轮训。建立定期研判会商制度,针对辖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审理情况,及时梳理、研判违法犯罪的新态势、新特点、新情况和新问题,针对虚假购物、恋爱交友类诈骗多发情况,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提示。

发挥案例警示作用,确保全方位全链条打击。引导法院干警、家属安装“国家反诈中心”APP的安装使用,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,打造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多方共享共治模式,从源头上筑牢个人信息保护“防火墙”。定期发布典型案例,以案释法,提醒群众识别诈骗手段,提高防骗反骗法律意识,减少上当受骗的可能。

下一步,滨州市法院将不断提高电信网络诈骗审判社会效果。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,建立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多元共治新格局。强化电信网络诈骗审判公众参与,力争实现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、社会效果的统一,努力为建设“平安滨州”、“法治滨州”贡献法院智慧、法院力量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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